ELEMENTS OF RITE:A Handbook of
Liturgical Style
(Author: Aidan Kavanagh)
(圖片來源:kknews)
二、禮儀習俗的基本規範 – Part 2
7. 將祭台、聖洗池及主禮座席固定/留在在最適宜服務的位置。
移動式的祭台,壓縮掉的水池,和折疊起的主禮座椅並沒有騰出禮儀的空間,反而失去了禮儀功效。因為重要的價值是常駐的,並不是用完即拋棄的,它們會凝聚焦點並協助將尋常空間轉化為活動場所。如此的體現,才能成為人類生活的根源的重要價值。在維護身分的認同上,空空蕩蕩的體育館是很難扮演重要的腳色。
通常祭台與聖洗池應是固定的、簡樸又凸顯、獨立又可四通八達,便於信眾環繞四周。空間周圍的活動範圍應根據信眾的規模而定。祭台與聖洗池不應相互緊鄰,就可以避諱爭香奪艷之嫌,或是混淆彼此的目的和各自的尊嚴,和行禮的差異。祭台是餐桌。聖洗池是沐浴的水池,為孕育的母腹,和安葬的墳墓。除了在聖堂內,很難看到沐浴與用餐的區域在相同房間。
主禮的座椅應是樸素的,不該庸俗。最佳的落點主要不是面朝祭台而是面向信眾,也許在聖堂走道中央的開放位置,可與其他信眾一齊朝向讀經台和祭台。除了感恩經之外,這會移轉禮儀的慶祝焦點到信眾身上,畢竟按照行禮的特性,禮儀屬於信眾的。除了聖洗和狹義的聖祭禮儀,行禮的儀式通常採用聖道禮儀,全體信眾,包括禮儀職務在內,聆聽並回覆天主聖言。因此,將服務的區域和主禮的座椅安排在信眾當中是很有彈性的佈置。
8. 讀經台就是一個朗讀的台架,而不是與聖洗池和祭台互別苗頭的神龕。
福音書的神龕是祭台。而福音的神龕則是舉行聖道禮儀的信眾的生活。具有「象徵聖事性」的福音書不停地移動、被攜帶、被高舉、被展開、被朗讀、被蓋上和被放置,而不是將它置留在常明燈之下或閉鎖在盒中。
9. 祭台與聖洗池為禮儀空間的主要焦點。
祭台桌要遠離華而不實的玩意,例如書架、瓶子、酒水罐、塑膠東西、電子裝置、虔誠物品,以及花卉的花台。福音書和聖道禮儀就相當裝飾了。
聖洗池附近應避免散落滿地的褶皺祭服、棉花屑、讀物置放架、和摺疊椅子。聖洗池內應保持清潔。它盛滿所謂的「活水」,不是因為內有東西滋生,而是它將生命賦予那些受死亡挾制的人。
10. 禮儀器具依照信眾的目的而量身打造。
聖堂建築容納信眾。它既不是個擺放教會藝品的博物館更不是一間閣樓神龕。它所包含的一切應該沉穩端莊嚴肅符合信眾和它的神聖的意向。
應是真正的餅酒,既不是現成的餅乾和葡萄汁,更不是玉米片和檸檬飲料。信眾使用餅酒作為感恩的食糧與飲料。這些東西的外觀、品質和數量應符合筵席的擺設,但是要記得,這筵席不在於果腹,而是向萬物的根源與救贖者致謝。感恩祭典就像它的最後晚餐原型,比食物更滿足身體,比醇酒更悅樂心情。
該有足夠的酒杯、淺盤、酒瓶、和麵包盒。若祭台上小酒杯雜陳,在數字及象徵上相當不雅。使用一尊像樣的酒杯,加上足夠斟酒的透澈玻璃瓶或水晶酒瓶可供共融禮使用。這原則照樣適用於麵包淺盤:使用足夠大,在共融禮時再轉換成小的淺盤。感恩祭典不是以速食各自選取各自的方式實施,正如洗禮也不靠滴水器或噴霧罐來進行。
祭衣是神聖的外袍,而不是戲服或告示板。它們是按禮儀職務量身裁剪而成的藝術作品。它們象徵的威力不是依靠外在的裝飾,而是它們的質地、外形和顏色。主要職務的基本祭衣是領帶,主教與司鐸將它環掛在頸項上,執事則左肩斜掛。羅馬禮中其他職務免掛領帶。晉秩職務和其他職務可以穿著白袍。當平信徒執行職務時,穿著自己的衣服與其他人一樣是最合適的,就頗有尊嚴了。執事服、祭披、大圓衣以及主教禮帽能夠是帥氣的祭衣,穿著應是向信眾團體致意,穿著行禮不只是實用,更是慶賀。
經本是工具而不是目的。即便如此,它們配得上它們紀錄的天主聖言和道成肉身的聖言。
好的聖像既不是附屬品,也不是幻想物,而是才藝品,它們超越了現今或過去所能觀察到的。誠如約翰‧米格(John Meagher)神父所說,它們主要在於喚起驚鴻一睹的心靈奧秘,提醒我們禮儀的古老傳承,調侃我們太過於抽象而忘淡歷史的真理,為此不會將批判思考代替虔誠,更不會視知識為萬能,總之那充滿渴望與喜悅的記憶能夠使我們落葉歸根。
11. 聖堂不鋪地毯
較小的圓毯和絨毯偶而能增進禮儀空間的慶祝氣氛,數量過多的地毯則會令人眼花撩亂,並且會消音。即使難能可貴裝設有極佳的音響系統,鋪設地毯的聖堂會像電梯內密閉的聲音。再者,覆蓋地毯聖堂的氣氛,就行禮而言太過柔和,它應像福音鏗鏘有力,聲音洪亮,令人不自在。禮儀氣氛必須具有挑戰性,因為參禮是為了生死的交易,而不是深鎖幽禁在虛無飄渺的幻想中。禮儀挑戰作家昆汀‧奎斯普(Quentin Crisp)以為大眾所認知的基督宗教是種撫慰心靈的宗教,就像拿匝肋人耶穌對尋求祂的人所說的那些撫慰傷痛、平息焦慮的動人言詞。
12. 聖堂擺設意義非凡,夠用就好。
最近才進入禮儀空間的跪凳,約束了信眾,表示禮儀不再是公眾的行動,而是針對在座者的訓話,是為付費的觀眾所舉行的教會劇場。跪凳疏離團體,褫奪信徒的權益,並且分裂了團體。擺設固定跪凳的聖堂有如在籃球場中間築起看台;它不僅阻礙了活動,更轉變了整個事件。羅馬禮規中從沒有提到過跪凳,也沒有任何紀錄顯示出信眾人數會因為沒有跪凳而減少。
13. 旗幟是圖像裝飾,不是意識型態的廣告標示或培養虔敬的機會。
旗幟不是信眾節日的擺飾,而是經常用完即拋的教會藝術形式,會強化用完即可丟棄的虔誠態度。這樣的旗幟反倒該丟棄。
14. 禮儀職務的舉止符合地點和慶典的規模。
明智的人不會以在飯廳主禮或讀經的相同方式,來舉行大聖堂隆重禮節。龐大空間與隆重典禮需要伸展的姿勢,不同的聲調,更複雜的肢體動作,甚至不同的服飾。無法分辨這些事的人恐怕難以體會因地制宜。無法受教的人該考慮獨自的侍奉上主,而不是成為信眾的禮儀職務。
15. 並非所有的禮儀用語必須被聽見,但需要被聽到的用語就該被清楚地聽得到。
那些需要被聽到的用語,以及負責將它們清晰地表達出來的人如下:
(1).主禮者:致候詞與介紹、祈禱詞(集禱經、獻禮經、領聖體後經)、講經、感恩經、天主經後的祈禱文、祝福
(2).執事:動作指示、垂憐經和(附加短句)、福音、遣送詞
(3).讀經員:福音之外的讀經
(4).領唱員/合唱團:進堂詠、阿肋路亞、準備祭台、領主詠和默想詩歌
(5).信眾團體:喝采歡呼、致候的回應與求恩禱詞、光榮頌、阿肋路亞、聖聖聖、羔羊讚、信經、天主經、阿們
這些詳述了禮儀中聲音的部分,以及各部分所對應的不同禮儀職務和信眾。混淆了由誰來說或唱之間的區別不僅失禮;更踐踏了教會禮儀的多元表現。這不僅模糊了禮儀是整個教會頭與肢體的行動,也模糊了教會的真正本質,就是在福音的標準下人們與天主聖三(Persons)有不同層次的共融(a diversified communion),以及信眾成員彼此間不同層次的共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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