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劉圓 姐妹
(摘自:萬福月訊0902)
我們要和平。
十誡中的第四誡:孝敬父母。此誡命非常特別,
因為是唯一一條附帶著祝福的誡命。厄弗所書6:2-3說「孝敬
你的父親和母親」這是附有恩許第一條誡命,為使你得到幸福
並在地上延年益壽。
第四誡之所以特別,還在於它在十誡中之位置。首三誡涉及我們
同天主的基本關係,我們要相信和欽崇天主,餘七誡,涉及人與人之間
的關係;以家庭為本的第四誡,排列次序,先於以真理、公義及尊重生命
為題的誡命,真正地基督徒要愛國精神,都是由第四誡延生的。
君不見我國經典四書中之友云:「心正而後身修,身修而後家齊,家齊而國治,
國治而後天下平!」此乃至理名言。不少歷任教宗均強調社會要以家庭為本,
任何破壞家庭幸福的,必損社會整體利益。在全球一體化的情況下,新年一始,讓我們祈求家庭和諧安定,國國正義和平 ─ 來自嘉理陵神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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